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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的通知(5月26日截止)

编辑:科研处 发布时间:2026-05-12 点击: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(青科规〔2025〕1号)规定,现启动2026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申报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类型

按照“聚焦前沿、鼓励原创、需求牵引、交叉融通”的原则,围绕我市“10+1”创新型产业体系、“4+4+2”现代海洋产业体系,组织申报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,支持科研人员面向基础性、战略性、前瞻性问题,自主选题、自由探索。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,实行经费包干制,无需编制预算。其中青年项目资助标准每项不超过10万元,原创探索项目资助标准每项不超过20万元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项目申报单位。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青岛依法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、科研院所、高等学校、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具备科技研发或服务能力的单位。在本领域开展研究工作,具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所必要的条件、设施和能力,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。申报单位为企业的,须根据《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“绿色门槛”制度的实施意见》要求进行自查,并填写《“绿色门槛”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》。

(二)项目申报人。项目申报人应为申报市自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,具有承担科研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,应为正式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岗科技人员,且具有良好的教育和科研工作经历,按照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、制度、规定等开展研究,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。聘任合同或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项目执行期。鼓励青年科技人才申报。

不按编制管理的非企业单位、新型研发机构等项目申报人应为申报单位聘用的全职在岗人员。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:人才引进合同、聘任(用)合同/协议等,和在青缴纳社会/医疗保险证明、在青纳税证明等。

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,无须上传系统。

此外,1.青年项目申报人须未获得过国家、省、市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且具有博士学位,男性不超过35周岁(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女性不超过38周岁(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项目资助情况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审核。出生日期、学位等材料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,无须上传系统。

2.原创探索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7周岁(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应具有承担科研课题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,不得重复申请已获国家、省、市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,有在研国家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。已做出资助决定的国家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视为在研项目。

以下情形不视为在研项目:(1)获得结题证明,包括国家自然基金委相关学部、省自然基金委办公室盖章的结题证明、通知或同意结题意见的;(2)通知发布之前,属于正常结题范畴的,在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中已完成结题报告提交,并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。

是否重复申请、有无在研基金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审核;项目结题证明、系统报告提交证明、出生时间等材料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,无须上传系统。

(三)项目申报材料。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。若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,取消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申报单位申报资格,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。若项目涉及科技伦理、科技安全、保密等情况,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、伦理准则和保密要求。项目立项并执行完毕后,市科技局将根据各单位验收情况进行抽查。

(四)项目数量。各类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同一年度限报1项,有超过1项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,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申报。

其中,原创探索项目实行分类分档推荐,二级单位应当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。项目申报人与参与人员非同一单位的,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。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数量不超过1个,须提供覆盖项目周期的联合申报协议,明确合作内容、目标任务、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、经费(含自筹)额度和来源等。鼓励申请单位配套或者联合企业出资。

三、申报说明

(一)申报方式

1.申报人在“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”https://qdstc.qingdao.gov.cn/(推荐使用360、谷歌浏览器,请勿使用IE浏览器),点击“登录”,进入系统申报。无账号的个人或单位,请先注册,并联系申报单位或主管单位进行账号绑定审核。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,以便随时登录系统查收通知。

2.登录后,在“科技计划项目”模块选择“申报指南”,选择“2026年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”,点击“申报”—“新建”—选择申报项目类别—“申报材料”,在线填报相关内容,并提交相关材料。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、项目评审的依据,绩效目标表所填数据须与申报书中“研究方案”的预期成果一致;若不一致,立项时以较高的为准。

(二)申报及推荐材料

1.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(项目申报人、项目申报单位分别上传)

2.项目申请人身份审核表(项目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、项目申报单位上传)

3.联合申报协议(仅有合作单位的上传)

4.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(项目主管单位上传)

5.承诺书

其中,附件1、3、5从系统下载相应模板;附件3需从科研处外网下载联合申报协议模板,并按照要求填写;附件4由系统生成。需要签字、盖章的文件,均以PDF格式上传。同一用途的多页文件须制成一个PDF文件。

(三)受理时间

1.申报期:2026年5月12日14:00至2026年5月26日17:00,项目申请人、项目申报单位系统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提交至二级单位。

缺少附件材料、未按要求正确提供的附件材料,均视为无效申报和推荐,不予受理。

(四)联系方式

   1.业务咨询

   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           电话:85911053

   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          电话:88728768/88728786

   2.系统技术咨询               电话:85912992

   3.业务监督

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电话:85911316

未尽事宜,请与科研处联系。

联系人:刘欣然(小珠山校区岱德楼206室)

内线:8199,电话:83150209

科研处邮箱:kyc@qdbhu.edu.cn

附件:

      1. 0512-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、原创探索项目系统常见问题解答及操作说明(1).docx

     2. 0512-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申报明白纸.doc


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6年5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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